西藏日喀则市江孜县康卓水库工程监理无标段 1号补充文件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2日 来源:水利厅
致各潜在投标人:
由我公司代理的西藏日喀则市江孜县康卓水库工程监理无标段,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06年发布,2010年修正,2015年修正,2017年修正,2019年修正)第三条: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的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取得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8号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水利部的规定,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现取消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的“或住建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8号第十条 监理单位应当聘用一定数量的监理人员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当具有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总监理工程师还应当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现将总监理工程师要求中的“且具有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修改为“且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并下载最新的招标资料,按最新的招标资料编制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并下载最新招标资料,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西藏瑞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