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年报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1日 来源:

 

2018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西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程序和形式,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突破,水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经成为宣传和展示新时期全区水利行业改革发展成就的重要平台和水利部门与公众交流沟通的有效途径之一。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自治区水利厅通过中国水利报、西藏电视台、西藏日报、西藏商报等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条,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送政务信息371条,在西藏水利网发布各类政务信息3768条(其中,发布通知公示公告信息31条,公开规范性文件12件、提案建议办理文件19件,发布各类招投标公告及中标公示719条、水利要闻信息2987条)。

(二)公开内容和形式

1.日常工作动态。在西藏水利网设置了机构职能、首页图片新闻、水利要闻、规划计划、建设管理、政策法规、招标信息、公告栏等专栏,根据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求将“全面推行河长制”专栏修改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专栏。根据各单位部门工作动态,及时按照公开程序更新丰富各专栏内容。

2.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积极推进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进入公共资源平台进行交易,依法公开招投标过程中的各类信息,并利用西藏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加强在藏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和社会公告工作。按照财政厅要求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制定并在西藏水利网公布水利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持续推进政府收费信息公开。

3. 河长制湖长制信息。积极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1万余名河湖长,在河湖显著位置设立公示牌,公示河长信息。通过西藏水利网及时发布河长制和湖长制有关政策措施、任务落实、督导检查、总结评估等信息。

4. 防汛抗旱责任人信息。在《西藏日报》公布全区大江大河、大中型水库、各地市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责任人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5. 热点问题和重大舆情。2018年,我厅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2条,未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问题,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也无相关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二、主要工作措施

我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切实采取有力有效措施,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高位推动,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分管厅领导为组长,办公室、财务处、水政水资源科技处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其他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水利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厅属各单位也明确了具体负责人和承办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从组织机构上确保该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实。

二是强化部署,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厅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明确水利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和权限,严格履行信息审核、发布程序,确保各项工作及时落实。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落实。编制印发《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2018年水利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水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牵头部门。研究起草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虚假信息澄清、投诉举报、考核评比、社会评议以及责任追究等方面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持之以恒开展。我厅将监督检查贯穿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过程,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抽查,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厅系统年度考核范围,加大了责任追究力度,有力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政府信息公开是建立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我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较为顺利,但存在任务分工不够细化、人员力量不足、工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下一步,我厅将认真按照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统筹协调任务分工,强化人员配备,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到有关职能部门。二是由厅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抽调人员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按照自治区的统一规定,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各项工作,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