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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水利厅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7日 来源:

 

目录

 

第一部分西藏自治区水利厅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西藏自治区水利厅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西藏自治区水利厅2018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藏自治区水利厅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自治区水利厅机关(含区农村水电管理局、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区水利信息中心、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西藏自治区水利电力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局、西藏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西藏自治区满拉水利枢纽管理局、西藏自治区防汛机动抢险队共六个部门。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厅机关职责

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水利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藏委厅201946号),西藏自治区水利厅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是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二是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三是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自治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四是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五是负责节约用水工作;六是指导水文工作;七是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八是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九是负责水土保持工作;十是指导农村水利工作;十一是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十二是负责全区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地市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十三是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十四是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自治区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十五是负责贯彻落实自治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安排;组织协调自治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各项任务,开展河湖管理保护相关工作等。

(2)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职能

自治区水利厅下属事业单位包括区水利电力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区水土保持局、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区满拉水利枢纽管理局、区防汛机动抢险队、区农村水电管理局、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区水利信息中心、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共9个单位。其中区农村水电管理局、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区水利信息中心、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共4个单位为厅机关合并预算编制下属事业单位。

区水利电力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主要履行下列职责:受委托、承担流域或区域综合利用规划、水利电力工程专项规划、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规划及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等相关工作;承担水利枢纽及其它水利水电工程的勘测设计;承担工程水文及地质、测量工作;受委托编制我区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标准及工程概(预)算定额,负责全区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技术审查;承担水利电力工程水资源论证、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防洪影响评价等工作;承担水利科学研究等工作;受委托承担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技术检测及农村水电技术服务工作;承办自治区水利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水土保持局主要履行下列职责:负责编制全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流域水土保持规划、重点水土保持项目规划;拟订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审核区内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监测管理工作,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自治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自治区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开展水土保持示范、推广、技术培训及宣传工作。承办自治区水利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主要履行下列职责:研究拟订水文事业发展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水文、水资源、水环境监测站网的建设;负责全区水文勘测、水文预报、水文分析与计算、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水资源调查评价共组,组织编制《西藏自治区水资源公报》、《西藏自治区河流泥沙公报》;负责水环境监测和评价,编制《西藏自治区水环境质量通报》;负责全区防汛抗旱的水文预报工作,按权限发布水情公告;负责工程项目水文资料和水文报告的审定;开展高原地区水文、水资源和环境领域的科学研究。承办自治区水利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满拉水利枢纽管理局主要履行下列职责:依据水利相关法规,管好、用好辖区内水利资源;负责制定生产计划和水库调度运行方案;负责水电厂机械、电气、通讯设备等国有资产的管理,库区水情、气象预测、水工设施运行和维护;负责满拉电厂的生活安全;负责满拉水库、冲巴湖水库的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工作。承办自治区水利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防汛机动抢险队主要履行下列职责:承担全区防汛紧急抢险任务;负责防汛抢险物资、设备的仓储、调运和新的防汛抢险设备的引进工作;负责防汛抢险新技术的培训、演练和推广应用工作;掌握我区行洪河道、堤防的基本情况;本着“平战结合、以队养队”的原则,参与防洪工程建设和综合经营项目,积极创收,维护设备,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主要履行下列职责:受委托承担全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负责大中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并出具质量监督报告;负责水库、电站大坝监督检查工作;拟订全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有关规定、标准和办法,并监督实施;参与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开展全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查活动。承办自治区水利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农村水电管理局主要履行下列职责:根据授权承担农村水电工作、农村水电管理及体制改革、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和运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农村水电电气化和以电代薪生态建设;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农村水电中长期规划和电气化发展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水能资源权属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建设项目合规性和工程建设方案审查;组织中央和自治区投资的农村水电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负责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农村水电技术培训和新技术推广运用工作,参与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合作。承办自治区水利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水利信息中心主要履行下列职责:负责全区水利行业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水利行业信息化技术指导、编制并组织实施水利信息化规划、负责水利信息资源开发和水资源数据管理、负责水利工程档案、电子档案、科技文献的征集、汇编、研发和应用、负责全区防汛抗旱会商指挥系统管理和运行维护、负责全区水利内外网运行维护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等工作。

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要履行下列职责:负责厅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1)自治区水利厅机关机构设置

厅机关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规划计划处、财务处、水文水资源处(自治区节约用水办公室)、建设与管理处、河湖管理处(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工作处)、农村水利水电水保处、水旱灾害防御处(国际合作与科技处)、政工人事处(机关党委)共九个处室。

(2) 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

西藏自治区水利电力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内设机构13个,包括:办公室、人力资源处(工会办)、财务处、计划经营处、总工办、规划处、水工处、机电处、地质处、水文环评水保处、造价处(定额站)、施工处。

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局内设机构5个,包括:办公室、区水土保持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生态建设管理科、预防监督科、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

西藏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规格内设机构5个,包括:办公室、政工人事科、财务科、站网规划科、水文监测科。

西藏自治区满拉水利枢纽管理局内设机构4个,包括:办公室、业务科、满拉水库管理所、冲巴湖水库管理所。

西藏自治区防汛机动抢险队内设机构1个,包括:抢险分队。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8)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2018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水利厅总收入85,642.22万元(均为财政拨款),2017年水利厅总收入179,263.83万元(均为财政拨款),2018年比较2017年收入减少了93,621.61万元,减少52.23%。收入减少主要原因为基建专项投资的减少。

2018年水利厅总支出为112,422.24万元,2017年水利厅系统总支出为112,628.44万元,2018年比较2017年支出减少了206.20万元,减少0.18%。支出减少主要原因,2018年湘河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移交,致使减少基建工程投资拨款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18年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年初预算收入21,806.82万元和2018年追加预算收入63,835.40万元,共计85,642.22万元,资金分布情况如下表。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

名称

水利厅

机 关

区水电院

区水保局

区水文局

区满管局

区抢险队

合计

资金

68,844.47

2,437.61

1,895.78

10,949.62

820.25

694.49

85,642.22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12,422.24万元,年底结转下年使用54,064.37万元,资金支出情况如下表: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

名称

水利厅

机关

区水电院

区水保局

区水文局

区满管局

区抢险队

合计

资金

96,532.06

2,431.11

1,889.78

10,099.65

821.15

648.49

112,422.24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12,422.24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1.9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1,160.17万元;农林水支出89,701.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8.7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12,422.24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1.97万元,占总支出1.29%;节能环保支出21,160.17万元;占总支出18.82%;农林水支出89,701.40万元,占总支出79.79%;住房保障支出108.70万元,占总支出0.1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基本支出1,399.72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基本支出52.25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管理事务(款)农村电网建设(项)项目支出21,160.17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基本支出2,623.07万元,项目支出294.71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基本支出2,120.82万元,项目支出138.73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机关服务(项)项目支出70.00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基本支出14.37万元,项目支出149.00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项目支出63,853.08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基本支出439.92万元,项目支出372.90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项目支出95.00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执法监督(项)项目支出75.00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基本支出1,161.83万元,项目支出4,148.75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项目支出1,420.28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质监测(项)项目支出191.90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文测报(项)基本支出6,422.93万元,项目支出2,057.00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基本支出418.82万元,项目支出2,067.47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项目支出532.61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国际河流治理与管理(项)项目支出10.00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信息管理(项)项目支出150.00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项目支出7.12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基本支出101.44万元,项目支出764.66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公有住房建设及维修改造支出(项)项目支出108.70万元。

附表:

科 目 名 称

本年支出(万元)

本年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

合计

112,628.44

100%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399.72

1.25%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险缴费支出

52.25

0.05%

农村电网建设

21,160.17

18.82%

行政运行

2,917.78

2.60%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259.55

2.01%

机关服务

70.00

0.06%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

163.37

0.15%

水利工程建设

63,853.08

56.80%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

812.82

0.72%

水利前期工作

95.00

0.08%

水利执法监督

75.00

0.07%

水土保持

5,310.58

4.72%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

1,420.28

1.26%

水质监测

191.90

0.17%

水文测报

8,479.93

7.54%

防汛

2,486.29

2.21%

农田水利

532.61

0.47%

国际河流治理与管理

10.00

0.01%

信息管理

150.00

0.13%

农村饮水

7.12

0.01%

其他水利支出

866.10

0.77%

公有住房建设及维修改造支出

108.70

0.10%

 

五、2018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区水利厅2018年“三公”及相关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注

合计

686.45

555.44

1.因公出国(境)费

其中:(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2)因公出国(境)团人数

2.公务接待费

101.15

31.51

其中:(1)公务接待的批次

-

103

(2)公务接待的人数

-

455

3.公务用车经费

585.30

523.93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85.30

523.93

(2)公务用车购置数

-

(3)公务用车保有量

-

60

1.因公出国费2018年度为零,2017年度为零。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度为31.51万元,2017年度为46.44万元,减少14.93万元,减少32.15%。2018年度公务接待批量103(批)次,共接待455人。减少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二是进一步加强了公务接待管理;三是同比减少接待批次。

3.公务用车经费2018年度为523.93万元,2017年度为449.56万元,增加74.37万元,增长16.54%。增长主要原因,一由于水利行业特点,水利工作面向全区最基层,水利工程项目点多、面广,项目点往往山高谷深,道路交通和自然环境较差,加之2018年正处于“十三五”规划实施的关键阶段,需要开展大量下乡督导检查等任务;二是车辆严重老化,维修养护费用逐年递增。2018年度车辆保有量为60辆,2017年度车辆保有量共有63辆,减少3辆。

六、2018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18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9,532.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69.6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 5,362.4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区水利厅2018年共有政府采购总额3,660.29万元,其中:货物类200.00万元,工程类2,407.31万元,服务类1,052.98万元,均为财政性资金。

2018年度实际完成采购金额2,109.73万元,其中货物类0.00万元,工程类1,334.46万元,服务类775.27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区水利厅实有车辆6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6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价值219.40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水利厅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各项目均反应了预算资金的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以定量指标为主,定性指标为辅,保证了项目指标执行的完整性、相关性、适当性和可行性。项目绩效目标执行中,针对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按时开展绩效执行监控与绩效评价,及时向自治区财政厅报送绩效跟踪情况报告和绩效管理工作总结,对于偏离绩效目标的项目,及时进行调整或完善补充材料,对不同的项目采取了不同的有效措施。

在申报绩效目标时组织专人严格审核把关,认真核查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是否科学、合理。及时跟踪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每月按时通报预算执行进度,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执行进度慢的提出整改措施。定期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跟踪,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优先考虑和重点支持绩效好的项目申请,减少对绩效差的项目资金申请,取消无绩效项目,优化公共资源配置。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水利厅下属单位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2018年财政年初预算中安排扶贫资金项目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689.56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115个管道型取水在线监测点建设,将西藏自治区颁证水量监测比例和总用水量监测比例分别提高到95%、40%以上,建成较完善的西藏水资源监控管理信息平台。

资金使用情况方面,2018年项目预算下达数689.56万元,2018年实际完成投资448.04万元,完成率64.97%,截至2019年8月22日,项目累计完成投资511.24万元,完成率74.14%。

绩效评价方面,项目建设目标监控工业取用水户数41户,完成41户;监控公共供水取水用水户户数66户,完成64户,未完成的有怒江水源地取水点和药王山水厂取水点;项目采购设备经法人、质量监督单位、监理、设计共同核查合格率100%;已完工工程验收合格率100%,基本完成了绩效目标任务。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区水利厅2018年度无政府债券资金。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一)拉洛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

1.政策依据:《关于下达拉洛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投资的通知》(藏发改投资〔2017〕13号)。

2.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拉洛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项目共下达资金400,000.00万元,其中2018年下达资金50,000.00万元。

3.工程主要以灌溉为主,兼顾供水、发电和防洪,并促进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创造条件。拉洛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项目实现了当地水资源优化配置,并改善了灌区农牧民生产和生活条件,提高了农牧民经济收入,有利于增进民族团结和社会安定,防治土地沙化。

4. 绩效评价情况,详见附件1。

(二)无电地区电力建设

1.政策依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发革委“十二五”西藏自治区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和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的通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农网改造升级和无电地区电力建设资金有关事宜的批复》。

2.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无电地区电力建设项目共下达资金37,215.00万元,其中2018年下达资金0.00万元。

3.项目主要进行农村小水电站、线路延伸及局域网建设,以解决无电地区用电问题,改善农牧区生产生活条件。

4.绩效评价情况,详见附件2。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农业:反映财政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村和垦区公益事业、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支出。

五、水利:反映政府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反映政府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水利工程建设(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大中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水利前期工作(项):反映水利规划、勘测、设计、科研及相关管理办法编制、资料整编、设备购置等基础性前期工作的支出。

水利执法监督(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执法监督活动的支出。

水土保持(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订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进行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节水以及相关标准的制订及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流域或跨流域水资源调度,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取水许可、江河湖库及水源地保护监管,水资源公报发布,基础资料整编,水量调度,节约用水,设备仪器运行维护,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控制,水资源论证,地下水资源管理,超采区治理和保护,用水定额管理,水务管理和各项保护管理等。

水质监测(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质监测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水质监测仪器设备运行维护,水环境监测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进行水样品采集、保存、运输、测试、化验、分析、资料整编、发布水质公报等。

水文测报(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文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江、河、湖、库的水文测报,水文测验、水文情报预报、河道监测,水量调度监测,水文业务管理,水文水资源公报编制、水文资料整编及水文设施运行维护等。

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山洪灾害防治等。

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款):反映用于公有住房建设及尚未出售或不可售公有住房维修改造的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西藏拉洛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绩效自评情况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西藏拉洛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属于国务院支持西部发展的“172”项重大节水供水项目之一,是国家发改委2014年12月下达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西藏拉洛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及中央补助投资有关问题的复函》(发改办投资[2014]3040号),工程概算批复资金49.532亿元。

西藏自治区拉洛水利枢纽及灌区管理局是拉洛水利枢纽及灌区工程的建设法人单位。

西藏拉洛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概括为:一个大坝,两座电站,三条主隧洞,四个灌区。

工程批复工期58个月,预计2020年建成,目前仍处于工程建设期间。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设定情况

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1.保证工程建设进度,度汛安全。2.保证工程质量。3.为当地税务部门税收增长提供支持。4.为当地农牧民增产增收做出贡献。5.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6.使受益区人民群众满意。

因为本项目属于在建工程,在设置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时,充分考虑特殊性,主要目标围绕建设期间的质量,安全,进度,兼顾了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等。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18年通过《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基建支出预算(拨款)的投资》(藏财建指[2018]8号)下达资金5亿元,2017年度结转资金3.69亿元,为2017年财政厅通过《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拉洛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项目基建支出预算(拨款)的投资》(藏财建指[2017]48号)下达,共计8.69亿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下达资金8.69亿元,已执行5.50亿元,执行率63.4%。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对在建工程建设资金使用办法的规定,根据施工合同要求、监理审核确认的施工进度及建设的需要,拨付各阶段资金。按建设进度拨付勘察设计费和监理费。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1)枢纽部分,大坝填筑到4280米,该目标2018年年底已完成。

2)灌区部分,完成渠道修建174千米,该目标2018年年底已完成。

3)枢纽至灌区控制性工程德罗隧洞,全年完成3650米,该目标2018年年底已完成。

(2)质量指标

1)枢纽部位已完工部分合格率是否达标,达标率100%,完成。

2)灌区部位已完工部分合格率是否达标,达标率100%,完成。

(3)时效指标

汛期前,填筑到4260米,保证度汛安全,在2018年6月前完成。

(4)成本指标

按照概算批复的开展工程建设工作,保证工程建设成本控制在批复投资范围内。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指标

1)是否最大程度为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税收增长作贡献。2018年为当地税务部门增加税收约1000万元。

2)是否最大程度为项目所在地农牧民增产增收。2018年为农牧民增产增收约3286万元。

2)社会效益指标

工程建成后,将会使日喀则地区防洪能力从现在10年提高到50年一遇。

(3)生态效益指标

工程建设过程中,最大限度保护当地环境,在工程投资中也专门列支了水环保项目资金,且已经招标并实施。

(4)可持续影响指标

工程建成后,将对日喀则地区粮食安全,尤其是青稞安全,提供长远影响。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拉洛工程的开工建设,对以后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生产生活,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结束靠天吃饭的历史,提高当地农牧民就业起到积极作用,因此,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达到90%以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8年,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一是自然条件、气候等因素影响,施工工期有限,影响了项目执行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二是原武警水电部队退出练兵项目,工作面交接耽误了部分工期。

下一步,我单位将加大管理力度,督促施工单位改进施工工艺,加强人员投入,加大工程机械的投入,确保按时完成年度绩效考评目标任务。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定应用和公开情况

目前在工程建设期间,完成自评后,自评结果对2019年度预算资金下达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同时按要求进行公开。

五、其他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为保证拉洛工程建设资金专款专用,从2018年1月起,我单位与西藏银行和施工单位签订资金监管三方协议,各施工单位不得将拉洛工程建设资金挪作他用,保证了拉洛工程建设资金全部投入到了工程建设中。

 

 

 

 

 

 

 

 

 

 

 

 

 

 

 

 

 

 

附件2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地方配套)绩效自评情况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3—2015年期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 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3〕479号)、《关于下达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870号)、《关于下达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2015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177号)及《关于下达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2015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1077号)文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2017年12月15日,《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地方预算内基建调整项目支出预算(拨款)的通知》(藏财建指〔2017〕181号)下达2013—2015年已立项批概70个项目地方配套资金37215万元。

无电地区电力建设的70个项目涉及6地区、36县,包括56个线路延伸工程、8个电站建设工程(当堆电站批复工期2020年完成)、4个局域网建设工程,2个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根据水利厅《关于对全区无电地区电力建设规划项目法人的批复》(藏水建〔2010〕35号),同意全区无电地区电力建设规划项目法人为西藏自治区农村水电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无电地区电力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水利厅制定了《无电地区电力建设项目建设管理规定》。鉴于西藏自治区农村水电管理局为参公事业单位,编制9人,无法承担无电地区电力建设任务,因此在项目实施中,西藏自治区农村水电管理局承担项目总法人职责,对项目负有监督责任,相关地(市)水利局、县人民政府或自治区水利重点项目建设管理中心组建代建法人单位,承担项目二级法人责任。项目总法人与代建单位签订项目代建合同,代建单位对代建管理行业负直接责任。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预期总目标:根据项目批复及资金安排,2018-2020年完成70个无电地区电力建设的项目(56个线路延伸工程、8个电站建设工程(当堆电站批复工期2020年完成)、4个局域网建设工程,2个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阶段性目标:2018年计划完成69个无电地区电力建设的项目(56个线路延伸工程、7个电站建设工程、4个局域网建设工程,2个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按照相关要求,对绩效目标根据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待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了指标及标准的确定。详见绩效自评表。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17年12月15日,自治区财政厅以《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地方预算内基建调整项目支出预算(拨款)的通知》(藏财建指〔2017〕181号)下达2013—2015年已立项批概70个项目地方配套资金37215万元,结转至2018年为33720.85371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截至2018年12月31日,预算资金33720.85371万元,已执行21011.22965万元,执行率62%。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根据《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5〕56号)、《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无电地区电力建设项目建设管理规定》要求,无电地区电力建设资金使用是由代建单位审核,农电局审定,水利厅财务处核定后由财政直接支付,各类审计、纪检、监察、司法部门及自治区财政厅、水利厅组织的督查检查均未发现违规、违纪使用资金情况。各项目均能做到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县有关规定。根据施工合同要求、监理审核确认的施工进度及建设的需要,拨付各阶段资金。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1)数量指标。截至目前,2018年度无电地区电力建设项目70个,其中:无电地区电力建设的70个项目涉及6地区、36县,包括56个线路延伸工程、8个电站建设工程(当堆电站批复工期2020年完成)、4个局域网建设工程,2个110千伏输变电工程。(2)质量指标:无电地区电力建设项目效益质量均为合格。(3)时效指标:2018年建设项目完工率为97.1%。2018年建设项目拨付率为62%。(4)成本指标:各项目代建单位严格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开展工作,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成本在批复投资范围内。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1)经济效益。无电地区电力建设项目能够有效发挥效益。(2)社会效益。解决全区6地区、36县偏远地区5.1万户农牧民的用电问题,为社会的稳定发展起到积极推进作用。(3)生态效益。在建设中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建成后利用清洁能源减少环境污染。(4)可持续影响。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安全保障。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项目的实施,解决全区6地区、36县偏远地区5.1万户农牧民的用电问题,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生产生活发展起到积极作用,提高当地农牧民生活水平,因此,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达到95%以上。

根据2018年预算资金执行率及2018年项目完成率,对2018年度项目支出进行自评,经综合打分,最终绩效自评得分为92.4分。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8我区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有,一是项目建设完成后,因财务评审及竣工验收工作未完成,因此部分资金未能拨付;二是部分项目竣工验收后需要一年后才支付质保金额,也一定程序影响了资金拨付。

下一步我厅将加大监管力度,加强督导检查,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按时完成项目年度支付进度及绩效考评目标任务。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定应用和公开情况

在绩效考评结果的应用上,自治区水利厅严格按照国家部委和自治区要求,把绩效自评结果公布到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西藏自治区水利厅门户网站,并自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申请、安排、分配的重要依据。无电地区电力建设问题严重或被上级部门通报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