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公布2025年全区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07日 来源:水利厅
各地(市)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131号)相关要求,我区已逐库落实2025年度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现予以公布,并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明确各类责任人的具体责任,强化责任人履职尽责。政府责任人主要负起水库大坝安全监管领导责任,及时协调解决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重大问题;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要督促指导水库管理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组织解决水库大坝安全管理的突出问题;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要组织做好水库日常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工作,严格执行调度指令,保障工程安全运行。
请各地(市)、县(区)水利部门及各水库管理单位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底线思维,切实担负起监管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和管理范围内水库大坝安全的监管,督促管理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锚定“水库不垮坝”目标,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和综合效益充分发挥。
附件:西藏自治区2025年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