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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加强跨部门水利综合执法力度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10日 来源:水利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日前,自治区水利厅依据水行政法律法规,结合“三定”职能、权责清单等,对涉及水利领域综合执法事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和自治区工作部署要求进行了梳理调整完善。自治区水利厅按照“谁发起、谁制定、谁牵头、谁制定”的原则,依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农田水利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等法规,梳理制定了《西藏自治区综合执法事项清单(水利)》和《西藏自治区综合执法计划(水利)》,将已审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和灌排工程设施、取用水行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防汛抗洪检查等7项内容列入2025年度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将河道采砂列入2025年度联合自治区公安厅、人民检察院综合监督检查。下阶段自治区水利厅将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动态调整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对执法人员的业务类别、执法资格等进行标注,确保跨部门综合执法检查各事项任务落地落实。

自治区水利厅将主动作为,积极发挥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作用,健全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推动水行政执法标准规范统一,为全区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