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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2024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3日 来源:水利厅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2024年水利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地(市)水利局、厅属各单位、水利生产经营单位:

今年6月是第23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4〕3号)、《西藏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西藏自治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藏安委办〔2024〕3号)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办监督〔2024〕175号)精神,为组织做好2024年全区水利“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应急避险能力。多措并举畅通生命通道,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二、活动内容

全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于2024年6月在各地(市)水利局、厅属各单位、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同步开展。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各地(市)水利局、厅属各单位要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为重点,开展专题研讨、集中宣讲、辅导报告,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精髓要义,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推动工作的创新思路、务实举措、有效方法。督促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普法”等活动,组织观看“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安全生产 责任在肩》警示教育片、事故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解析片和“全民安全公开课”等,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2.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学习宣贯。各地(市)水利局、厅属各单位要将推动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作为我区水利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要内容和安全生产年度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认真谋划、扎实推进,制定针对性的学习宣讲计划。深入监管企业,宣传解读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邀请有关专家采取线上线下方式面向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和执法人员,对《水利工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指南(2023版)》(以下简称《判定标准》)进行解读,作为执法人员上岗前的必修课。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将《判定标准》纳入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必学内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要带头讲授《判定标准》内容,把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劳务派遣及灵活用工人员纳入学习培训中。要及时通报不学习《判定标准》的反面典型,督促企业把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到位,防范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3.组织开展《西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贯。《条例》将于2024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修订实施的不断加强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深入开展学习宣贯,推动《条例》全面贯彻实施是全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地(市)水利局、厅属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集中培训、专家讲座、议案普法、制作短视频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实施要求,解读社会各界关注、群众关心的重点条款和热点问题,营造全社会高度重视、热心参与和积极支持安全生产关注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开展畅通生命通道宣传和演练

4.开展“畅通生命通道”专题宣传活动。各地(市)水利局、厅属各单位要聚焦“畅通生命通道”这一主要内容,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宣传和演练。坚持寓教于乐、融学于趣、化教于心,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海报、动漫、短视频等多元化形式,设置不同人群喜闻乐见的议题,讲解生命通道标识的含义和识别方法、保持畅通的必要性和法律责任,将知识和道理讲深、讲透、讲活,努力推动入脑入心、见行见效,扩大“畅通生命通道”的宣传面、影响力。

5.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各地(市)水利局、厅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模拟火灾和地震等场景的应急疏散演练、线上避险逃生公开课、避险逃生知识竞答等活动,突出生命通道在避险逃生和应急救援中的关键作用,强化公众不占用、不堵塞的安全意识,宣传应急疏散知识与技能,增强公众应对突发事件的避险能力。

6.开展举报身边安全隐患活动。各地(市)水利局、厅属各单位要充分运用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社会公众通过微信小程序、举报电话、网站、来信来访等方式,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身边,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堵塞“生命通道”的安全隐患,争做公共安全的吹哨人。

    7.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根据自治区安委会统一部署,在拉萨市组织开展全区“安全宣传咨询日”主场活动。各地(市)水利局、厅属各单位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采取现场播放“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片和公益广告,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活动主题,举行安全倡议、安全宣誓和安全文化特色文艺演出等活动,展示违法违规行为、发放宣传资料、展示生命通道布局、标识,设立咨询台,由专业人员解答公众关于生命通道自查、自改、报修等问题,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方针正常和安全知识、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方法等,解答社会公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在全社会营造“畅通生命通道”的浓厚氛围。

    8.开展集中宣传报道。各地(市)水利局、厅属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以及微信、短视频平台等媒体,广泛集中报道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发布各类安全风险提示信息,加强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预警和宣传提示,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宣传格局,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努力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和社会整体安全水平。

    (四)认真开展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

    9.参加水利部组织的“一把手”谈安全生产活动。征集各地(市)水利局、厅属各单位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署名文章,择优在《中国水利报》、水利监督网等媒体或专栏摘录刊登,择录或登报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含总工)文章可代替2年安全生产继续教育证明(详见附件1)  

    10.参加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网络答题活动。积极参加水利部组织的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网络答题活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职工参与答题获得学时证明可代替1年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取得名次可代替2年安全生产继续教育(详见附件1)

  11.参加水利部监督司水利安全生产公益讲座。请各有关单位按活动时间安排,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讲座,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职工参加讲座可代替2学时安全生产继续教育(详见附件1)

    12.参加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活动。各地(市)水利局、厅属各单位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的干部和职工,以及前述单位所关联的企业、农村、社区、学校、家庭的人民群众(以下简称“五进”人员)积极参加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活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职工参与竞赛获得学时证明可代替1年安全生产继续教育,获奖可代替2年安全生产继续教育(详见附件1)。

    13.参加水利部水利安全生产短视频征集活动。全区水利行业以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为主题积极参加参加水利部水利安全生产短视频征集活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职工获一等奖可代替3年安全生产继续教育;二等奖可代替2年安全生产继续教育,获三等奖可代替1年安全生产继续教育(详见附件1)

    (五)持续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

    14.持续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积极参加全国性安全宣传活动。各地(市)水利局、厅属各单位要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组织指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培育安全文化,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组织员工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疏散逃生演练;积极参加“畅通生命通道”系列疏散逃生演练、“避险逃生训练营”短视频新媒体展播、“危急时刻之生命英雄”应急科普趣学、网络知识答题等全国性活动。通过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不断提升公众风险防范、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营造浓厚安全氛围。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各地(市)水利局、厅属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筹划部署,强化经费保障,层层压实责任,“安全生产月”活动已纳入自治区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内容,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抓好安全生产系列宣传活动的落实,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突出重点,多措并举。各地(市)水利局、厅属各单位要突出主题,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相结合,与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聚焦重点领域,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将主题宣传教育融入业务工作全过程。

    (三)协调联动,加强宣传。各地(市)水利局、厅属各单位要加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筹力度,加强活动组织实施的整体协调联动,确保活动有序开展、有效落实。要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相关地区和重点领域采访,结合“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明查暗访”等工作,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典型案例报送至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在区级媒体曝光,真正形成震慑。要发挥“12314”监督举报服务平台作用,鼓励广大群众举报涉水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对举报的安全生产问题线索一经核实要依法严肃查处。要充分借助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及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向“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和专题投稿宣传,努力增加活动宣传版面、时段和频次,特别是要在“安全生产月”启动、“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和感染力。水利部组织有关单位制作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系列宣教产品(见附件2、3、4)供各单位选用。

    (四)务求实,做好总结。各地(市)水利局、厅属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眼睛向下,把活动与解决当前水利行业安全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相结合,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六项机制”相结合,创新工作举措,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各地(市)水利局、厅属各单位要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报送工作,明确1名联络员,及时报送活动期间好的做法和视频、图片等资料,于6月1日前报送联络员信息(见附件5),6月20日前报送总结报告。

    附件:1.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2.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品征订工作的函

          3.关于组织开展《案鉴之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微教学片征订工作的函      

          4.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关于组织开展《图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

            重大事故隐患》图书征订工作的函

          5.全区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

                                              2024年6月3日


人:王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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