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3日 来源:水利厅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水人事函〔2022〕75号)精神,经自下而上、逐级遴选,在深入考察、征求意见等工作基础上,确定我区7名干部和4个集体作为全国水土保持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公示如下:
一、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7名)
自 江 海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农村处一级主任科员
德 白(女)西藏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农经处二级主任科员
边巴卓玛(女)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总畜牧师
扎西曲宗(女)西藏自治区生态与环境厅水气处二级主任科员
央 宗(女)西藏自治区林芝市水土保持监测站站长、四级调研员
鲁 涛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杨 鸿 清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林业与草原局野生动物与湿地资源管理科科长、
一级主任科员
二、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4个)
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局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水土保持监测中心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水土保持监测站
西藏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
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13日至10月1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采取电话等方式,向自治区水利厅政工人事处、厅机关纪委反映。接受电话时间为公示期每天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
联系电话:0891-6373094 0891-6373074(传真)
邮 箱:zhenggong07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