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公布全区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20日 来源:水利厅
各地(市)、县(区)水利局及有关单位: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度水库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办运管〔2022〕59号)和《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试行)》要求,现将我区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接受全社会监督,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水库管理单位要在水库大坝醒目位置安装或张贴防汛“三个责任人”公示牌,如遇工作岗位调整,继任者即为相应责任人,应及时更新变动人员。
二、各类责任人要强化履职尽责。行政责任人要及时协调解决水库防汛安全重大问题,发生险情时要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和人员转移避险;技术责任人要加强水库度汛工作技术指导,负责信息报送、更新,组织核实核准水库信息档案,并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完善水库信息档案的通知》(办运管函〔2021〕1130号)要求,通过全国水库运行管理信息系统完成信息报送,为水库安全度汛工作提供支撑;巡查责任人要做好汛期值班值守,加强巡视检查,确保险情能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
三、防汛“三个责任人”一经公示,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通畅,并全面掌握水库安全和运行情况,接受上级部门的履职抽查检查。
附件:2022年西藏自治区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