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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公布全区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20日 来源:水利厅

各地(市)、县(区)水利局及有关单位: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度水库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办运管〔2022〕59号)和《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试行)》要求,现将我区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接受全社会监督,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水库管理单位在水库大坝醒目位置安装或张贴防汛“三个责任人”公示牌,如遇工作岗位调整,继任者即为相应责任人,应及时更新变动人员。

二、各类责任人强化履职尽。行政责任人要及时协调解决水库防汛安全重大问题发生险情时要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和人员转移避险技术责任人要加强水库度工作技术指导负责信息报送、更新组织核实核准水库信息档案并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完善水库信息档案的通知》(办运管函〔2021〕1130号要求通过全国水库运行管理信息系统完成信息报送为水库安全度汛工作提供支撑巡查责任人要做好汛期值班值守加强巡视检查确保险情能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

三、防汛“三个责任人”一经公示,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通畅,并全面掌握水库安全和运行情况,接受上级部门的履职抽查检查。

附件:2022年西藏自治区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

2022年5月16日



2022藏水防3号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