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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非现场大数据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2日 来源:

按照《西藏自治区审计厅关于整改非现场大数据审计发现问题的通知》(藏审发2020〕20号)要求,水利厅党组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深入排查、深刻分析原因、认真组织整改,现就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送如下。

一、关于“超预算支出41.76万元”问题

审计指出:2019年,区水利厅年初预算水费1.41万元、电费5.97万元,当年实际支出水费16.45万元、电费32.69万元,超预算列支水费15.04万元、电费26.72万元。

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度预算安排水费1.41万元,当年实际发生水费16.4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楼、食堂、院内绿化和消防用水,加之2018年起征收污水费每月约0.48万元,预算经费无法满足实际支出。二是2019年度预算安排电费5.97万元,当年实际发生电费32.6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楼、食堂、院内路灯,特别是每月固定缴纳变压器系统备用容量费(变损费)0.5万元,预算经费无法满足实际支出,致使电费超出预算指标。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编制2020年预算时,我厅积极与财政厅沟通协商,根据实际情况对2020年水电费预算进行了调整,安排水费预算15.16万元、电费预算40.50万元(详见附件1)。二是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加强管理,加大节约用水宣传力度,安装节水器具,节水草坪喷灌系统等,积极开展水利系统节水型机关单位建设工作,并通过水利部验收。三是采取每户安装刷卡电表和更换节能灯等多种措施进一步加强节约用电。截至7月底水费支出 4.67万元、电费支出19.71万元,确保年度水电费支出不超预算。

二、关于“应缴未缴非税收入0.33万元”问题

审计指出:截至2020年5月15日,区水利厅“应缴未缴财政收入--利息收入”尚有利息收入0.33万元未按规定上缴财政,审计指出后,区水利厅于2020年5月29日将上述利息收入全额上缴财政。

情况说明:2019年第四季度利息,由于银行每季度终了结算利息,会计员每期结算日期前无法得知利息收入,使2019年年底前无法上缴利息收入,加之财务人员对非税收入管理的掌握不全,次年未能及时上缴利息收入。

整改情况:一是审计指出后,立即整改将利息收入全额上缴财政。二是财务人员加强学习《西藏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确保今后及时将非税收入上缴财政。

三、关于“未纳入公务卡系统管理,涉及24人”问题

审计指出:截至2020年5月10日,区水利厅在职人员中24人未纳入公务卡系统管理。

整改情况:此次审计提出后,我厅立即通知各处室及时办理公务卡,目前15人已办理公务卡,并已录入公务卡管理系统。6人已向银行提交公务卡办理手续,预计9月收到发卡行寄来的公务卡,正在办理公务卡的6人出差费用由同行出差人员统一用公务卡结算。3人因个人信用原因银行不予办理(详见附件2)。下一步,根据人员调动情况,及时将有关人员纳入公务卡系统管理。

四、关于“越级次拨款383.88万元”问题

审计指出:2019年,区水利厅年初预算收到区财政厅下达“母亲水窖”项目经费400万元,2019年3月4日区水利厅农村水利水电水保处与区妇联发展部签订“母亲水窖”资金使用合同,并根据区妇联《关于申请拨付2019年“母亲水窖”项目资金的函》的要求,于2019年8月1日将资金383.88万元拨付给那曲市妇女联合会。

情况说明:根据财政厅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母亲水窖”项目由水利厅申报项目预算,区妇联负责实施,由于项目管理的特殊性,无法细化和调整预算到基层预算单位,经财政厅同意直接支付至那曲市妇女联合会。2019年编报2020年预算时,经区妇联核实,“母亲水窖”项目到2019年完成全部任务。

整改情况:一是从2020年起我厅预算中不再安排“母亲水窖”项目。二是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完善机制,加强监管,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管理有关程序办理预算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