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双公示)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对水利工程监理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12日 来源:水利厅
今年5月,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司向我厅转办了西藏金信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水利工程监理从业行为违法案件线索,区水利厅依法予以严惩并进行全区通报。各监理单位要以案为鉴,切实汲取教育、警醒知止,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履行工程质量管控责任。请各地(市)水利局举一反三,加强对辖区在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监督指导,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违法违规、失职失责等行为要保持高压态势,重拳打击,形成强大震慑效力,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切实保障水利工程质量安全。
一、基本情况
2026年5月12日,西藏自治区水利厅依法对西藏金信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予以立案。对西藏金信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勘验),相关证据材料进行了收集。对西藏金信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负责人龚某、监理工程师肖某和邵某进行了调查询问,制作了调查(询问)笔录。调查取证该公司五项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原技术负责人离职后,长期未配备在岗技术负责人。二是在册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数量未达到乙级资质标准要求。三是某县农田灌溉水渠维修改造工程、某市某县城饮用水源地建设工程两名总监理工程师不具备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四是监理人员邵某同时在四个水利工程项目从事监理业务。五是聘用无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资质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违规无证上岗。
二、法律依据
上述行为违反《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29号)第二十一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8号)第三十条等相关规定,充分暴露出该企业质量安全底线意识薄弱、内部管理制度松弛,监理质量安全“第一道关口”作用失效,阻碍“六项机制”提质增效,给高原水利工程建设运行安全埋下隐患。
二、处理结果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对金信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在行业内对该监理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将相关不良行为录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实施常态化信用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