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水利厅普法责任清单(2024年)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2日 来源:水利厅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领导干部应知应会
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
第一部分 习近平法治思想
1. 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2. 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
3. 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
4. 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
第二部分 党内法规
1. 中国共产党章程
2.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
3.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
4.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5.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
6. 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
7. 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
8.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9.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10.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
11. 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
12.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
13. 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
14.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15.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16. 信访工作条例
17.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18.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19. 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20.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21. 中共中央八项规定
22.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23. 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
24.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25. 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
26.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27. 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8.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29. 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
30.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
31.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第三部分 国家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分裂国家法
7.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8.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9.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
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第四部分 自治区地方性法规
1. 西藏自治区平安建设条例
2. 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
3. 西藏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
4. 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
5. 西藏自治区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
6. 西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
第五部分 涉水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16. 地下水管理条例
17. 节约用水条例
18. 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
19.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20.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21. 农田水利条例
2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3.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24.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5.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26. 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27. 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28. 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29. 西藏自治区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
30. 西藏自治区抗旱条例
31. 西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32. 西藏自治区农牧区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
33. 西藏自治区水文管理办法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普法责任清单(2024年)
序号 | 责任内容 | 重点工作及时间 |
1 | 重点宣传普及宪法、民法典、水法、水污染防治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长江保护法、湿地保护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间谍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保密法、密码法、工作秘密管理暂行办法、节约用水条例、信访条例、《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西藏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西藏自治区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西藏自治区平安建设条例》《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等涉及本部门主要职责的法律法规制度。宣传“放管服”改革所对应政策。宣传维稳、综治政策及内部工作规章制度等涉及本部门主要职责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 1.3.22-3.28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3月) 2.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4月) 3.“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 4.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12月) |
2 | 重点宣传普及宪法、民法典、水法、防洪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长江保护法、湿地保护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水利规划管理办法》《西藏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等涉及本部门主要职责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 3.22-3.28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节水宣传活动(3月) |
3 | 重点宣传普及宪法、民法典、水法、防洪法、长江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涉及本部门主要职责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中央、自治区财政财务管理制度。 | 3.22-3.28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3月) |
4 | 重点宣传普及宪法、民法典、水法、防洪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长江保护法、湿地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地下水管理条例》、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节约用水条例、《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西藏自治区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及国家、自治区水文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等涉及本部门主要职责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 1.3.22-3.28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节水宣传活动(3月) 2.生态文明月宣传活动(8月) |
5 | 重点宣传普及宪法、民法典、水法、防洪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长江保护法、湿地保护法、招标投标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西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办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扫黑除恶专项普法等涉及本部门主要职责的法律法规政策。 | 1.3.22-3.28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3月) 2.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4月) 3.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6月) |
6 | 重点宣传普及宪法、民法典、水法、防洪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长江保护法、环境保护法、湿地保护法、河道管理条例、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的意见》等涉及本部门主要职责的法律法规政策。 | 1.6月5日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6月) 2.“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宣传活动 |
7 | 重点宣传普及宪法、民法典、水法、防洪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长江保护法、水土保持法、湿地保护法、农田水利条例、《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西藏自治区农牧区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涉及本部门主要职责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 农牧区饮水安全宣传活动 |
8 | 重点宣传普及宪法、民法典、水法、防洪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长江保护法、湿地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科学技术进步法、抗旱条例、防汛条例、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西藏自治区抗旱条例》《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涉及本部门主要职责的法律法规政策。 | 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5月) |
9 | 重点宣传普及宪法、民法典、水法、防洪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长江保护法、公务员法、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反有组织犯罪法、退役军人保障法、保密法、宗教事务条例、党内法规、《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西藏自治区实施〈宗教事务条例〉办法》等涉及本部门公务员管理、党务工作主要职责的法律法规政策。 | 1.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内法规学习宣传 2.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4月) 3.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月(9月) |
10 | 重点宣传普及宪法、民法典、水法、防洪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长江保护法、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等涉及本部门主要职责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 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6月) |
11 | 重点宣传普及宪法、民法典、水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长江保护法、湿地保护法、乡村振兴促进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农村水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涉及本部门主要职责的法律法规政策。 | 乡村振兴宣传活动 |
12 | 重点宣传普及宪法、民法典、水法、防洪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长江保护法、国家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保密法、密码法、工作秘密管理暂行办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水利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等水利信息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等涉及本部门主要职责的法律法规政策。 | 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9月) |
13 | 重点宣传宪法、民法典、水法、防洪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长江保护法、环境保护法、节约用水条例、湿地保护法及项目设计管理、科研等相关政策法规和涉及本部门主要职责的法律法规政策。 | 1.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内法规学习宣传 2.3.22-3.28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3月) 3.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4月) 4.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月(9月) 5.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
14 | 重点宣传普及宪法、民法典、水法、防洪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长江保护法、水土保持法、湿地保护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节约用水条例、《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涉及本单位主要职责的法律法规。 | 1.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内法规学习宣传 2.3.22-3.28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土保持宣传活动(3月) 3.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4月) 4.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月(9月) 5.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
15 | 重点宣传普及宪法、民法典、水法、防洪法、长江保护法、湿地保护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水文管理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节约用水条例、《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西藏自治区水文管理办法》等涉及本单位主要职责的法律法规。 | 1.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内法规学习宣传 2.3.22-3.28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3月) 3.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4月) 4.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6月) 5.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月(9月) 6.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
16 | 重点宣传宪法、民法典、水法、防洪法、长江保护法、安全生产法、节约用水条例、《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及水利项目建设管理相关政策等涉及本单位主要职责的法律法规政策。 | 1.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内法规学习宣传 2.3.22-3.28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3月) 3.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4月) 4.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6月) 5.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月(9月) 6.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
专题任务清单
序号 | 主要内容 | 工作举措 |
1 | 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 | 将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作为重要学法内容,通过讲座学习、培训研讨、线上答题、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将集中授课和自学相结合,将案例教学和理论学习相结合,增强党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水平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 |
2 | 提高农牧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 大力做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宣传。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作用,利用春耕春播、牲畜转场等节点深入乡村向广大农牧民群众宣讲《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农牧民群众增强保护我区生态环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
3 | 明确重点任务落实部门普法责任 | 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印发年度普法工点和普法责任清单,将《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纳入清单,统筹保护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水资源重要区域和生态要素等重点普法任务,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普法责任制。 |
4 | 加强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 | 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全国土地日、全国生态日、节能宣传周和自治区生态文明宣传月等有利时机,通过法律进乡村、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等多种形式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广泛深入宣传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立法精神和法律规定,把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与环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机结合起来,在全社会形成浓厚氛围。 |
5 | 加大执法司法过程中的精准普法 | 执法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许可、执法检查、处罚强制等过程中,通过典型案例,主动向行政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开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等生态环境保护普法教育。 |
6 | 广泛开展以案释法活动 | 在执法办案、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现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例进行收集整理,组织行政执法人员通过执法司法、行刑衔接等形式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建立执法典型案例发布制度,通过讲清法理、事理、情理,达到通过一个典型案例警示一群、教育一片的目的。 |
7 | 建立环境法律专业普法队伍 | 依托法律顾问团队和公职律师为生态环境法规制度落实、决策、处罚等工作提供法律意见,防范法律风险。培养熟知环境法律法规的“益心为公”志愿者、法律服务志愿者,充分发挥其在生态环保法规宣传、咨询和环境权益维护援助等方面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