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全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7日 来源:
各地(市)水利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全区水利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办建设〔2021〕139号),我厅制定了《全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全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
2021年5月13日
附件
全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专
项实施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水利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办建设〔2021〕139号),我厅决定开展全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水利工程参建各方履行质量管理责任为主线,聚焦当前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中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落实质量责任,建立水利建设质量管理长效机制,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二、主要任务
针对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主要参建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重点排查整治。
(一)项目法人
重点排查整治项目法人组建不规范、履职能力不足,未组织施工图审查,设计变更程序不规范,质量验收评定规定规范执行不严格、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不及时等问题。
(二)代建单位
重点排查整治代建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长期不在工地现场,降低投标承诺人员资质资格条件和人数配备现场人员,未按规定组织审核专项施工方案等问题。
(三)勘察、设计单位
重点排查整治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不落实,未参与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验收、现场设计服务不到位、供图不及时等问题。
(四)施工单位
重点排查整治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长期不在工地现场,降低投标承诺人员资质资格条件和人数配备现场人员,质量验收评定规定规范执行不严格,工程资料不及时、不真实,违法转包、分包,农民工实名制和银行代发工资不落实、开展施工自检(检测)弄虚作假等问题。
(五)监理单位
重点排查整治总监理工程师长期不在工地现场,降低投标承诺人员资质资格条件和人数配备现场人员,未按规定审核专项施工方案,未按照规范开展平行检验等问题。
除以上重点排查整治单位和问题外,各地(市)可结合实际情况,增加排查整治单位和排查整治问题类别。
三、组织形式和排查范围
自治区水利厅负责专项行动的统一组织,对重大水利工程进行排查整治。
各地(市)水利局负责对本辖区在建中小型水利工程开展排查整治,排查整治项目不少于在建项目的50%。
县(区)水利局负责对本辖区在建中小型水利工程开展排查整治,排查整治全覆盖。
四、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1年5月-6月)
自治区水利厅印发实施方案,各地(市)、县(区)水利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全面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组织实施(2021年7月-10月)
各地(市)、县(区)水利局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对在建项目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按照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问题清单(见附件1)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台账。要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做到问题发现一个、入账一个、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实现闭环管理。
(三)总结提升(2021年11月12日)
各地(市)水利局对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进行系统总结,分析问题原因和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研究提出防范问题发生的工作对策,制定完善相关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于2021年12月15日前向自治区水利厅报送总结报告(见附件2)。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市)水利局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做好工作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专项行动结束后,自治区水利厅将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并将专项行动工作成效纳入全区2021-2022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评分体系。
(二)聚焦问题,建立长效机制
要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并举一反三,深入剖析、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健全完善质量管理体制机制制度和激励约束措施。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厅建管处:张海军 次旦卓玛
联系电话:0891-6373641/6373043
电子邮箱:411727399@qq.com
区质安中心:杜海文
联系电话:0891-6373026
电子邮箱: 510548669@qq.com
附件:1.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问题清单
2.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报告
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
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附件1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问题清单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工程规模: | |||||
项目法人: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序号 | 类别 | 排查内容 | 存在问题 | 整改结果(在所选后打√) | |||
一 |
项目法人 | 1 | 项目法人组建、履职能力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2 | 组织施工图审查情况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3 | 履行设计变更程序情况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4 | 质量验收评定工作情况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5 | 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6 | ……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二 |
代建单位 | 1 | 代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常驻工程现场情况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2 | 降低投标承诺人员资质资格条件和人数配备现场人员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3 | 未按规定组织审核专项施工方案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4 | ……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三
|
勘测、设计单位 | 1 | 落实初步设计审查意见情况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2 | 参加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验收情况 | ||||||
3 | 现场设计服务不到位、供图不及时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4 | ……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四 |
施工单位(总承包) | 1 | 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常驻工程建设现场情况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2 | 质量验收评定工作情况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3 | 工程资料的及时性和真实性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4 | 降低投标承诺人员资质资格条件和人数配备现场人员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5 | 转包、分包情况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6 | 农民工实名制和银行代发工资不落实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7 | 及时开展施工自检(检测)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8 | ……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五 |
监理单位 | 1 | 总监理工程师常驻工程建设现场情况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2 | 降低投标承诺人员资质资格条件和人数配备监理人员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3 | 按规定审核专项施工方案情况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4 | 开展平行检验情况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
5 | …… | 已整改£ | 正在整改£ | 未整改£ |
住:各地(市)、县(区)可结合实际适当增加排查内容。
附件2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报告
一、专项行动组织实施
概述本行政区域内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情况。
二、在建项目排查整治情况
本行政区域内在建中小型水利工程排查整治情况。
三、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措施、经验和建议
总结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中采取的有效措施和经验,制定出台的相关制度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情况,对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提出有关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