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水利新闻>图片新闻

在全区水利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6日 来源:

2020年3月20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边稳藏和治水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和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以及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总结2019年水利工作,分析当前水利改革发展形势,部署2020年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任务,动员广大水利干部职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坚定信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水利支撑和保障。

自治区党委、政府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齐扎拉主席专门作出重要批示,一会儿坚参副主席还要作出安排部署、提出工作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就全区水利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也是践行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全区水利系统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按照“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总基调,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埋头苦干、攻坚克难,强力推进防风险、补短板、强监管各项工作,全区水利工作亮点纷呈、成效显著。

(一)农牧区饮水安全问题基本解决。聚焦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作为底线任务和重中之重。高位推动,吴英杰书记批示“要认真落实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砸锅卖铁也要把群众饮水问题解决好,这是对我们是否做到‘两个维护’的检验,要带着感情加快办”;坚参副主席一线指挥,主持召开全区农牧区饮水安全工作视频会等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多方筹资全区落实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投资19.69亿元,其中中央投资5.32亿元,地方整合各类资金14.37亿元实农村供水设施日常维修养护资金5169万元。精准识别,对照饮水安全评价准则,对剩余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立到村到户的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已脱贫摘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回头看”排查,确保需解决饮水安全问题扶贫对象不落一人。保障水质,坚持“建一处工程、保护一处水源”,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范围的划定工作;加强水质检测,每一处工程都有水质检测报告,建立农村饮水工程水质检测档案。破解难题,出台《关于农村供水设施防冻保暖技术指导意见》,编印农村供水设施防冻保暖典型案例,组织联合调研组赴吉林、青海调研学习,采取多种措施解决冬季供水保证率不高的问题。完善机制,印发《关于落实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三个责任”和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制定《西藏自治区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方案》,明确水费收缴工作时间表、路线图。督导考核,大力加强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及时通报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厅领导带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累计调研55个县(区)、226个自然村(组)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走访了800多名基层干部群众。年底又组织工作组对各地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进行交叉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在新闻媒体公布各级农村饮水安全监督举报电话,制作发放藏汉双语“农村饮水安全明白卡”。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提前一年超额完成,农村饮水安全人口普及率达到99%,剩余3.23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全部解决,为确保全区19个贫困县摘帽、剩余15万贫困人口顺利脱贫奠定了扎实基础。我厅获得自治区党委、政府通报表扬,并取得全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二)重点水利项目建设全面提速。开展“十四五”规划项目收集汇总、“十四五”重大项目调研与复核等工作,完成西藏“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思路报告及相关专题编制。加快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和审查审批进程,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完成45条重点中小河流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其中8条流域综合规划由自治区政府批复,11条中小河流流域综合规划由区发展改革委批复。2019年全区计划落实和完成水利投资47.93亿元,实际落实投资73.41亿元,完成投资72.91亿元,均超额完成任务,有效拉动了全区的固定资产投资。《“十三五”支持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建设项目规划方案》中19类水利项目计划投资173.2亿元,截至去年年底已落实182亿元。旁多水利枢纽工程灌溉输水洞竣工,12月1日正式通水,全面发挥综合效益。拉洛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抢抓进度,9月30日顺利下闸蓄水。拉洛工程下闸蓄水被水利部评为2019年全国有影响力十大水利工程之一。湘河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导流洞全线贯通,为实现“2.28”截流目标奠定坚实基础。雅砻、恰央水库和江北、澎波灌区等全面建成,扎仓嘎、卓于水库主体工程完工。水利部印发宗通卡水利枢纽工程可研报告审查意见,编制完成索朗嘎咕至桑日河段生态整治工程建设总体方案。梅帕塘、多油、弄利措、帕古、康卓等5座中型水库完成水规总院可研报告审查和中咨公司评估工作。

(三)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全面见效。自治区双总河长带头履职尽责,21个自治区级河湖长全部由区党委常委或政府副主席担任,分管副主席任总河长办主任,每位自治区级河湖长均设有河湖长助理,全面加强对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作为推进河长制湖长制“有名”“有实”的第一抓手,采取明确政策标准、建立问题台账、强化跟踪督办、加强暗访督查、创新监测手段等多种措施,全面排查整治河湖“四乱”问题,年底台账内555个、台账外771个“四乱”问题全部销号,整改率100%。共清理非法占用河道岸线 42.44公里、清理非法采砂点41个、清理非法砂石量481.5万立方米、清理建筑和生活垃圾2.4万吨、拆除违法建筑8415平方米、清除围堤5.6公里。自治区总河长办以明察暗访、“四不两直”、委托第三方等方式多次对各地河湖“四乱”问题进行督导检查,下发整改通知21份、督办单6份、督办令2个。通过清理整治,河湖面貌进一步改善,河湖水质更加向好,损害河湖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组织开展自治区级河湖基础数据复核,完善“一河(湖)一档”。编制完成自治区主要河湖“一河(湖)一策”方案并组织实施。积极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自治区主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由自治区政府向社会通告。试点开展色林措、班公措、扎日南木措3个自治区级湖泊的水域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完成《西藏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条例(送审稿)》,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排查采砂重点河段、敏感水域60段,落实河湖长、水行政主管部门、现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责任人。出台《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实施办法》。将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重要内容,开展对地市级总河长、河湖长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与四川省建立跨界河湖联防联控机制,共同推进跨界河湖治理。

(四)水旱灾害防御取得全面胜利。2019年是防汛抗旱体制机制改革后的第一年,各级水利部门按照“宁可抓重、不可抓漏”和“以防为主、防重于抢”的原则,扎实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编制完成《西藏自治区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统筹做好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扎实开展水毁工程修复及防汛抗旱物资购置工作,实施重点山洪沟治理、监测设施设备建设,修订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全面落实水库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带班和信息报送制度。组织全区冰湖、漫溢湖灾害隐患排查及水库安全度汛隐患排查。组建西藏自治区水旱灾害防御专家库。色林错等一批重要水文站建成并发挥作用。全年报送水情信息 2.4万条。7月上旬,拉萨市上游受连续强降雨影响致使河道水位急剧上涨,通过科学调度旁多水库,共拦蓄洪水3.87亿立方米,大大减轻了拉萨市主城区的防洪压力。2019年我区确保了水库、大江大河堤防安全度汛,实现洪涝灾害“零伤亡”,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水资源管理进一步加强。超额完成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年度控制指标,圆满完成第三次水资源调查评价并上报评价成果,发布《西藏自治区用水定额(2019年修订版)》。印发《西藏自治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水利厅机关在全区率先开展节水机关建设,成为全国首批达到验收标准水利行业节水机关。扎实推进节水评价工作,建立工作台账,从严叫停未通过节水评价的项目。落实工业园区、经开区、高新区等规划水资源论证和节水评价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取水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取水管理。对自治区监管的80个取水户和25个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大用水户下达年度用水计划。完成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及评估,联合区生态环境厅共同推进县级以上城市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完成率位居全国前列,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主要江河湖泊水质状况良好。优化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内容和指标,改进考核方式方法,完成2019年七地市考核工作。加快推进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水系连通工程、林芝市八一镇水系连通工程建设。调整第一批西藏自治区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发布第二批30家名录。完成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二期建设任务。我厅在2019年度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绩效考核中获得区直单位第一名的优异成绩。

(六)水土保持力度不断加大。编制完成《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规划(2019-2030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实施。修订《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分类管理办法》,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实施意见》和《西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管理办法》,不断夯实水土保持工作基础。制定《西藏自治区2019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方案》,强化水土保持监管。严把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关,全年办理各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事项952个。制定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核查工作计划,对62个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水土保持自主验收报备工作。组织开展“未批先建、未验先投”专项执法行动,对73个建设项目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补办水土保持审批手续,对185个项目进行通报批评。加大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力度全年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04亿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35平方公里。

(七)水利改革不断深化。按照自治区批复的“三定”规定,按时完成厅机关机构改革和人员转隶,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13项自治区级水利审批事项全部实现“一网通办”,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审批时限缩减30%以上。梳理监管事项37项,有序推进“互联网+监管”平台和体系建设。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逐步开展农业水价核定工作。联合区财政厅制定《西藏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改革目标、内容、方法、步骤和时间节点。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稳步推行”的原则,扎实推进林周县、贡嘎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县建设,开展满拉水利枢纽工程、雅砻灌区、拉萨市城区段河道堤防工程水管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八)行业监管能力不断提升。有序推进《西藏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和《西藏自治区水文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出台《西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责任主体质量终身责任制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明确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等多项制度,首次开展自治区优质水利工程“珠峰杯”评选活动。组织开展全区水利建设质量考核工作,我区水利建设质量考核全国排名比上一年大幅度提升11位。严格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申请,从受理、审查、验收、取水许可证颁发、计划用水、延续取水许可证各环节全过程监督管理。依托卫星遥感技术、无人机航测技术,对全区10个重点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工作和60个自治区级审批项目遥感监管工作。鄂竟平部长率队赴藏召开水利部第九次援藏工作会议,水利部印发贯彻落实援藏工作会议精神任务分工方案,将水利行业组团式援藏干部纳入中组部第九批援藏干部统一管理并享受第九批援藏干部有关待遇补贴,对索朗嘎咕工程采取项目组团式援藏连续3年阿里组团式水利技人才援

(九)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强化。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始终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区党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切实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制定厅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工作要点,签订党建责任书,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出台水利厅党组工作规则,开展加强政治纪律教育活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高度的责任担当狠抓中央、区党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针对巡视反馈的3方面13个问题以及政治生态状况方面的5个问题,分解制定80项整改措施,逐项明确了整改时间、责任领导、责任单位,80项整改措施已整改到位72项,其余8项均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巡视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按照中央、自治区统一部署,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第一时间全面启动,及时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了突出实践特色、体现水利特点的工作方案。厅党组深入分析研究,从思想、政治、作风、能力、廉政等5方面深刻检视出22个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逐条逐项进行整改落实。厅领导带着问题深入那曲、阿里等高海拔地区调研,形成14份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报告,得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肯定。通过主题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厅系统党员干部政治觉悟,增强了守初心、担使命的行动自觉,形成了一批制度成果,先后在中央、自治区媒体宣传报道。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聚焦重点难点热点,扎实开展侵害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结合水利工作细化为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纠正河湖“四乱”突出问题、纠治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吃拿卡要”办事效率低问题、解决农村供水设施正常使用和日常维修养护存在问题等5项专项整治工作,明确目标要求、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取得良好整治成效。突出痛点、找准症结,着力为基层减轻负担,印发精文简会改进文风会风通知,全年制发规范性文件11件,同比减少47.6%;召开会议3次,同比减少62.5%。着力整治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认真贯彻落实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和容错纠错机制规定。我区获得人社部、水利部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我厅选派40名优秀干部驻村,获评自治区驻村工作优秀组织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水利部悉心指导、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强领导、各有关方面大力支持的结果,也离不开全区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的奋力拼搏和无私奉献。在此,向全区水利战线特别是基层一线水利干部职工表示崇高的敬意,向关心和支持水利工作的各部门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是完成“十三五”规划任务、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全区水利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边稳藏重要论述和关于水利工作一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正确处理好“十三对”关系,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推进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克服疫情影响,加快补齐短板,强化行业监管,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任务,为西藏同全国一道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主要预期目标:落实各类水利投资52.6亿元;开工建设宗通卡水利枢纽工程、索朗嘎咕水利枢纽工程新增和改善农田灌溉面积120万亩;农村饮水安全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以上,集中供水率达到92%以上;全区用水总量不超过36.89亿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万元GDP用水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25%、2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5以上;城镇和工业用水计量率达到75%、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达到50%;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16平方公里。

围绕上述目标,要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推进水利建设。当前,国家把水利建设作为扩大有效投资的突出重点,我们要牢牢抓住基础设施建设机遇期,抓紧启动和开工一批成熟的重大水利工程,加大水利基础设施补短板力度。进一步加快可研及用地预审、环评等审查审批,加快前期工作进度,组织制订开工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跟踪问效,全力以赴确保开工建设宗通卡水利枢纽工程、索朗嘎咕水利枢纽工程,推进梅帕塘、多油、帕古、弄利措等中型水库有序开工建设,力争开工建设易贡湖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工程。进一步细化项目实施方案、明确节点任务、落实保障措施、强化督导调度,保证在建水利项目实施进度,完成拉洛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主体工程建设任务、实现首台机组启动发电,加快湘河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建设进度、如期实现截流,完成旁多水利枢纽工程收尾工作、开展竣工验收,实现扎仓嘎、卓于等水库工程下闸蓄水,完成雅砻、恰央等水库竣工验收。主动加强向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委的汇报、对接力度,争取中央给予更多投资支持和倾斜;主动加强与自治区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把水利建设作为公共财政支持的重点领域;主动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的沟通汇报,立足民生水利发展需求,协调争取更多涉农资金、深度贫困地区建设资金、援藏资金投向水利建设。制定年度水利项目建设计划,按月分解计划完成投资、预算指标,按月调度、按月通报投资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

(二)着力完善规划体系。紧扣国家重大战略,抓住中央研究西藏工作的重要机遇,积极对接中央和国家部委“十四五”规划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按照“站位要高、谋略要深、规划要远、目标要实”的要求,密切结合西藏区情、发展阶段、客观规律、社会期盼,围绕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惠民生,加快推进我区“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深入论证、科学谋划“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工作思路、重点任务、重大政策。加快推进澜沧江、雅鲁藏布江、孔雀河等重要河流和主要支流流域综合规划审批,完成已编制的45条中小河流流域综合规划批复和拉萨河、年楚河、尼洋河修编流域综合规划批复,协调长江三峡集团以援藏方式新启动急需的20条中小河流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工作。开展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工作,完成第三次水资源调查评价成果审批工作。

(三)着力加强民生水利。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大项目、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向农牧区的倾斜支持力度,下大力气解决好农牧民群众最急最盼最忧的民生水利问题,筑牢脱贫攻坚水利基础。加快推进《西藏自治区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和《西藏自治区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水利扶贫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各地水利部门要与当地财政、扶贫部门密切对接,确保水利扶贫项目入库、资金落实、及早开工。抓紧完成农村饮水安全扫尾工程任务,巩固和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水平,坚持精准施策,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部分地方季节性缺水问题,组织开展农村饮水安全突出问题排查和整改工作,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台账,及时更新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有序推进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城市管网向农村延伸。坚持源头防治和水质处理并重,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健全水质检测监测体系,规范水质净化消毒设施运行管理,推动健全卫生健康部门饮用水水质检测、生态环境部门水源水质监测、县级水质检测中心水质巡检的水质检测监测体系。确保年底前农村饮水安全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以上,集中供水率达到92%以上,供水保证率达到93%以上,水质达标率得到进一步提升。加快索县强雄、南木林牛古、萨嘎卡吾等小型水库工程建设,持续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力实施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惠民工程建设,确保全年新增和改善农田灌溉面积120万亩,有效提升农业生产能力。加快推进“7·18”重大水利项目和21个边境县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协调落实边境地区小康村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进一步补齐边境地区水利基础设施短板。坚持把水利建设与农牧民工、增收合起,扶持牧民水利施工伍,支持农牧民施工队参与水利项目建设,全力促进农牧民增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政府投400万元以下的水利目,要让农牧民施工队承担建设任务,吸纳我区农牧民要达到用工总数的80%以上。

(四)着力提高防灾能力。据预测,今年汛期我国气候形势复杂,气候状态总体偏差,区域性暴雨洪水和干旱将重于常年,极端气象水文事件可能多发,流域性大洪水有可能发生。要建立完善科学高效的防汛抗旱工作体制机制,细化工作规则,调整充实力量,加强人员培训完善应急预案,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加快实施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加强病险水库、主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完善防洪减灾工程体系,按时完成水毁项目修复任务,提高江河洪水的监测预报和科学调控水平,全面提升水旱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提前制定检查方案,对水库、堤防、涵闸等工程设施以及水文、防汛通信、监测预警、预案等非工程措施开展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度汛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逐项落实安全度汛保障措施。规范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行为和预测预报、调度运用、应急预案“三个重点环节”工作要求,逐库明确责任人、落实重点环节工作,杜绝汛期违规超汛限水位运行。加强与气象、应急部门会商,扎实开展水雨情监测和预警预报以及水旱灾害防御形势的分析研判工作,加密雨水情监测频次,滚动监测预报,努力延长预见期,提高精准度,提前对今年气候趋势和重大汛情作出预判,为水旱灾害防御决策提供支撑。做好水旱灾害防御专家库的管理运用工作,完成水库防洪调度方案修订及审批等工作。加快山洪灾害防治和农村基层防汛体系项目建设,加强监测预警体系运行维护,完善预警发布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做好群测群防工作,提高群众防灾意识和避险能力,落实安全避灾场所和转移路线。全面做好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逐个项目落实项目法人的首要责任、参建单位的主体责任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尽快将工程度汛方案、安全度汛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等上报项目主管单位,并组织制定包括工程建设、汛前准备、汛期值守、应急处置等环节在内的安全度汛工作责任清单,逐一分解落实到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落实安全度汛措施健全汛情险情通报和应急处置机制。强化工程调度监管,科学调度水库预泄迎洪、削峰错峰,确保水工程调度运用规范高效,充分发挥防洪抗旱综合效益。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安排水利救灾资金,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抗洪一线,指导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全力保障防洪安全。围绕超洪水的应对防御,制定防御工作方案,组织编制大江大河、重要支流和防洪城市超标洪水防御预案,分析研判发生超标洪水可能造成的灾害范围和程度,对防汛准备、水情监测预报、水利工程调度、堤防防守抢护、人员转移、救灾安置等作出全面安排,开展防御超标洪水调度演练、宣传培训,抓好预案相关措施和责任落实工作。

(五)着力加强生态建设。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用水总量控制、取水许可、生态流量管控、水资源费征收、地下水管理、饮用水水源保护等管理监督检查。分解并落实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建立取用水户名录、取用水统计台账,强化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取水计划实施和取用水计量统计监管,推行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加快水资源监测体系建设,将江河重要断面、重点取水口作为主要监控对象,完善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提高城镇和工业用水计量率,建设全天候的用水监测体系并逐步实现在线监测,强化监测数据分析运用。加强水资源供用耗排等各环节监管,将用水户违规记录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纠正无序取用水、超量取用水、超采地下水、无计量取用水等行为。组织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发挥考核导向作用,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按照《西藏自治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推动各领域、各行业提高用水效率。全面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从严审批新增取水许可申请,从严叫停节水不达标的项目。抓好节水载体,大力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推广合同节水做法,试点高校合同节水。2020年底前各地市、区县水利局机关全面建成节水机关,完成8个试点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验收。有序推进全区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完成长江流域取水工程核查登记整改提升工作。按规定开展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工作,分解河湖生态流量管控目标,落实主体责任、监管措施。贯彻落实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方案,力争2020年底前全面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制度。开展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工作,科学划定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水位控制指标,明确地下水取用水计量率、监测井密度、灌溉用机井密度等管理指标。启动实施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建设,突出生态治理、系统治理,打造水美乡村。开展水土保持履职情况督查,规范和优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自主验收报备工作,加强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监管,优化调整水土保持监测站网。组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开展人为水土流失卫星遥感常态化监管,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大力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16平方公里。

(六)着力推进河湖长制。细化实化河长制湖长制六大任务,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涉河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制度、河道采砂审批管理制度等河湖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河长会议制度、工作督察制度、信息共享和报送制度、考核问责和激励制度,全面加强河湖监管,发挥部门协同作用,全力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按照水利部《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的指导意见》《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要求,进一步完善河长制湖长制组织体系,落实各级河长湖长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河长湖长作用,推动各级河长办机构设置规范化。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要求,建立河湖“清四乱”长效机制,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开展自查自纠,集中解决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扎实做好垃圾围坝整治工作,建立工作机制,全面复查整治情况。分级筹集资金,加快河湖管理范围划定进度,2020年基本完成河湖划界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告划界成果,明确河湖管控边界,加快推进划界成果上图。抓好河湖水域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实行水域岸线分区(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开发利用区)管控,管好河道湖泊空间及其水域岸线。严格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监管,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岸线管控要求的坚决不予许可,严防新出现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问题。加强河道采砂综合整治,规范河道采砂许可,有采砂管理任务的河湖编制采砂管理规划或方案,划分可采区、禁采区,明确可采期、禁采期,以规划为依据,依法许可采砂,合理开发利用河道砂石,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各地对辖区内有采砂管理任务的河道,逐级逐段落实采砂管理河长、水行政主管部门、现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部门4个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告。加快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构建河湖监管和保护的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  

(七)着力推进改革创新。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提升制度创新能力和治理能力。建立健全权责清单,深化“放管服”改革,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要规范管理、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同时加强对已取消或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网通办”。完善“互联网+监管”平台,强化水利行业各项监管工作。推进监管模式改革,大力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方式,完善检查事项清单,扩大执法检查对象范围,进一步严格细化标准、检查内容和程序。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争取中央水利投资,加大地方各级财政对水利的投入力度,用好金融资金、抵押补充贷款、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政策,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援藏资金。深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创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因地制宜推行水利工程代建制、项目管理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等新型管理模式。加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管理和应用,建立和完善省级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实现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的系统对接和数据同步,按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原则,建立健全信用奖惩机制,全面推行“黑名单”制度,在行政许可、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资质管理、工程担保与保险、表彰评优、信用评价等工作中,积极应用信用信息。深化城镇用水价格改革,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强化灌区计量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健全农村供水工程“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强力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做好农村供水成本核算和定价,推行按供水成本收费,鼓励执行“基本水价+计量水价”的两部制水价和阶梯水价,建立水费收缴台账,让群众交“明白费”、喝“放心水”,确保农村供水工程有人管、有钱管、有制度管,确保农村供水设施正常使用和日常维修养护。

(八)着力提升行业能力。加强法治建设,把依法治水管水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以做好水利“七五”普法收官和“八五”普法的谋划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做好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加快推进水利依法行政,全面清理水利行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范工作流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全面梳理水行政执法权责清单,推行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水行政执法与水利行业强监管有效衔接,解决执法“宽松软”的问题。结合水利工作主动参与第二次青藏科考研究,推动相关成果转化应用。落实智慧水利建设任务,扩大信息资源整合共享范围,完成主要业务系统整合,推动信息技术与水利业务深度融合。提升水文水资源基础支撑能力,优化完善水文监测站网布局,加快监测站点建设,抓好水文测报和信息服务能力建设。健全水利行业监管体系,出台强监管指导意见,建立监督制度和问题清单,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强化年度监督工作统筹,加大“四不两直”暗访力度,提升监管效能。开展全区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制定工作方案,以基本建设程序、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合同管理、实名制管理等为重点进行集中整治,全面摸排、建立台账、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随机抽查并公示,对有关地市进行重点核查,依法规范建设市场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组织复核全区水库、水闸、泵站和堤防等工程的基础数据,核对相关基础信息,建立基础信息数据库,全面摸清工程底数,推进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制度,开展水库降等报废工作。依据水利部印发的安全运行监督检查办法和问题清单,对全区小型水库、水闸和堤防工程险工险段开展安全运行专项检查,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依法划定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建立完善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加强水利建设项目全过程质量管理,健全水利工程质量责任体系,严格质量抽查和巡检制度,扎实开展质量工作考核,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制。改进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方式,优化完善考核标准,推动水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提升质量监管能力和水平。提高质量监督和稽察工作效果,严格按照《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清单》履行政府质量监督职责,依据《水利建设项目稽察常见问题清单》开展稽察,强化问题整改,加强成果运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水利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坚决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保持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认真做好水利信访工作,及时排查化解矛盾,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强化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后期扶持、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为工程顺利实施奠定基础。全面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银行代发、工资保证金等制度,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持续开展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体制机制,加强源头治理,全面整治行业乱象。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援藏工作会议精神,完善援藏工作机制,做好与相关司局对接工作,推进水利援藏工作体制机制创新,落实好水利“小组团”援藏工作。

(九)着力强化党的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落实“两个责任”为重点,深入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提高政治站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等大是大非问题上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始终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作为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切实把初心使命转化为锐意进取、真抓实干的行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支部工作条例,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坚持新时期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干部“三个特别”要求,加强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选人用人政治标准,加快培养选拔政治强、业务精、敢作为、作风正的领导干部,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认真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水利干部队伍。强化作风建设,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围绕水利规划、前期工作、建设管理、饮水安全、防汛抗旱、行业监管等重点工作,组织全区百名水利业务干部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服务活动。以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为重点,建立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扎紧制度笼子,强化风险防控,堵塞制度漏洞。坚持警钟长鸣,警示教育抓常抓细抓实,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区党委实施办法。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在第一种形态的运用上下更大功夫,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发现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打招呼。大力弘扬“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的新时代水利精神,树立良好的水利行业形象。

同志们,西藏水利改革发展迎来又一个新的春天。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担当,以夙夜在公、不舍昼夜的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干劲,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奋力推进西藏水利改革发展新跨越,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西藏经济社会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