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自治区水利发展资金提前批次已分解下达至各地市
发布时间:2026年02月10日 来源:水利厅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自治区水利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藏财农指〔2025〕61号)要求,我厅印发《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下达2026年提前批自治区水利发展资金建设项目清单的通知》,各地(市)水利局按项目清单抓紧做好开工准备工作。
此次提前批自治区水利发展资金下达23285万元,项目涉及拉萨市45万元、日喀则市9782万元、山南市7057万元、林芝市3464万元、昌都市293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小型水库维修养护、水资源刚性约束与调度、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小型水库建设及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项目。项目实施后,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10.8万亩,新增水库库容347.18万立方米;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0平方公里,保护人口2800人、耕地4325.62亩、林草地5846.88亩及重要基础设施6处,河道清淤疏浚5.16千米,筑牢扎仓嘎水库水源安全屏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