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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水利领域增发国债项目全部开复工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13日 来源:水利厅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亲切关怀下,在水利部等有关部委的特殊关心下,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增发国债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正同志和自治区主席严金海同志专门作出指示批示,次仁平措副主席高位推动,我区落实第一批增发国债水利项目52项、21.43亿元。截至5月10日,全区52个增发国债水利项目全部开复工,提前50天完成了国家增发国债项目开复工序时要求,累计完成投资5.83亿元,投资完成率27.21%。王君正书记在《中共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党组关于增发国债项目推进情况的报告》上作出批示:“重在落实”严金海主席批示:“只要领导重视,任何困难都能克服”。

一是科学部署,明晰职责任务。把增发国债水利项目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灾后恢复重建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水利部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决策部署,先后召开2次厅党组会、4次厅长办公会和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国债项目建设工作,明确职责任务和工作责任、时限要求。与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建立国债项目沟通协调机制,定期研判项目实施、资金支出等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各类问题。

二是专班保障,压实工作责任。成立以厅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各相关业务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推进专班,集中办公,加强指导调度。建立包保机制,厅班子成员分片分区包保推动国债项目,靠前服务、强化协调、高位推动。加强协调,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厅主要负责同志主动加强与自然资源厅等部门沟通协调,全力协调推动康卓水库工程用地审批事宜,得到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

三是强化调度,加快工程进度。采取“周调度、月通报”工作机制,厅主要负责同志召开4次投资计划执行调度会,及时掌握项目推进情况,对进度滞后的项目实行专人督办、专人盯办,及时协调解决堵点难点,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与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建立国债项目沟通协调机制,定期研判项目实施、资金支出等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各类问题。4月中旬厅班子成员带队赴6市(除阿里地区外)开展国债项目督导检查,一线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推动项目建设。

四是严守规矩,确保项目安全。严格执行国债资金管理办法,实行全流程跟踪监控,确保专款专用、合规支出,确保资金安全。加强廉政教育,确保项目建设管理全过程合法合规。高度重视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召开全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会议2次,强化行业监管,压实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