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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水利厅配合水利部水行政执法监督组组织开展全区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6日 来源:水利部网站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文明思想和治水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2021年10月9日-18日,由水利部组织黄河水利委员会组成第五监督组赴藏开展2021年度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自治区水利厅抽调河湖处、政法处相关人员,由分管副厅长带队组成工作组同步配合开展监督检查

监督组实地对拉萨市城关区,山南市贡嘎县、乃东区,林芝市工布江达县、米林县3市5县(区)自治区组采取“七查一听”等方式开展工作。经过为期10日的监督检查,全体组员讲政治、顾大局,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发挥各自专长,形成合力,圆满完成了本次专项监督任务并形成专题监督检查工作报告。在开展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帮助解决问题,监督组还对林芝市米林县米林村农牧民合作社入股的米林村砂石场所持有的采砂许可证,存在内容不全及有效期、采砂坐标点未标明的证件瑕疵问题给予了指导改正,为农牧民群众依法合规采砂创收提供了法治服务。

本次监督检查给予西藏自治区水利系统总体评价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文明思想和治水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西藏自治区实际,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强重要江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统筹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强化水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推行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不懈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普及,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工作作风和工作能力,提升工作效能,全区水事秩序和水利执法环境有了明显好转,水资源管理、河道管理等各项工作基本上步入法治化管理轨道。充分发挥了水利在改善民生、凝聚人心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的作用,为西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推进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对照新时代全面贯彻党的治藏方略和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要求,全区在全面推行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水事违法行为立案及规范查处、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保障能力等方面仍有待进一步强化改进、完善提升。下一步我厅将根据水利部整体工作要求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