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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农村供水保障工作推进视频会简报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1日 来源:水利部网站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好李国英部长在“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工作推进视频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西藏“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工作,进一步提升农牧区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水平,2021年10月14日,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党组副书记、厅长孙献忠主持召开了西藏自治区农村供水保障工作推进视频会议。

孙献忠强调农村供水工程是一项保民生、得民心、稳增长的惠民工程,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稳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变,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一是明确目标任务,各地(市)要根据《西藏自治区“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编制完善本级“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或实施方案,以县域为单元,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各年度工作计划。二是巩固拓展农村供水成果,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供水薄弱地区、脱贫地区、脱贫人口和供水易反复人群的饮水状况动态监测,要以县为单元,逐村逐工程进行全面排查,健全问题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做到对农村供水问题早发现、早解决,保持动态清零。三是多渠道筹措工程建设资金,“十四五”期间无农村供水工程专项资金,由地方各级政府负责落实建设资金。市县要多渠道筹措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援藏资金、边境建设资金等,保障资金需求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供水项目纳入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支持范围。近日,财政部已下达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我区有4.4亿,各地水利部门要主动与财政、乡村振兴部门沟通,提出具体的水源工程和农村供水工程建设项目需求,做好前期工作,加快项目建设。四是分类推进农村供水发展,统筹考虑乡村振兴发展、实际用水需求、地方财力水平等因素,对于城郊融合类村庄和集聚提升类村庄,优先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实现供水高质量发展;对于特色保护类村庄和规模化供水工程不能覆盖的区城,通过加强水源保护、小型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提升供水保障水平;对于搬迁撤并类村庄和暂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分散供水工程,通过水源保护和维修养护,辅以必要的工程建设,保障饮水安全。五是扎实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以县域为单元,统筹农村供水发展。有条件的地方,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其他地区,更新改造老旧供水管网和设施,解决农村供水的“卡脖子”问题;实施小型工程标准化建设和改造,因地制宜、科学有效减少单纯依靠水柜水窖方式供水人口数量,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推进供水入户,提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六是强化工程日常维修养护,要将早期老化失修、建设标准低、管网漏损率高、冬季管网易冻损的农村供水设施,以及各种渠道反映的农村供水问题,全部纳入维修养护范围,及时做好维修养护工作,确保工程长期稳定发挥效益。七是落实工程管护要求,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要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人员和经费。规模化供水工程,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经营权承包、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推行企业化经营、专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小型供水工程,可探索实行区域集中管护、“以大带小”等管护模式,确保工程建得成、管得住、用得好。八是强化水质安全保障,要抓好源头防护,强化对新建、改造农村供水设施的水源论证,尽可能选取优质骨干水源,配合做好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守住水质保障的第一道防线。要全面配备净化消毒设施设备,规范设备使用和运行管理,进一步提高水质达标率。要加强水质检测监测和部门之间数据共享,全面掌握从“源头”到“龙头”的水质状况,确保供水水质安全。九是强化水费收缴,要根据《西藏自治区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方案》《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推进工作问责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强化水费收缴工作,确保12月底前,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全部收费,水费收缴率达到95%以上。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老百姓交明白费、喝放心水。十是压实主体责任,农村供水保障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农村供水保障的责任主体。各地要完善监管机制,将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指导督促县级人民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并将小型供水工程的管理管护责任层层压实至乡镇人民政府。单村供水工程和村内供水设施要发挥好村级党组织和村委会以及村级管水组织的作用,确保每处工程都有管护单位和人员,保障工程正常运行。十一是发挥部门合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做好农村供水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加强绩效管理和项目监督检查。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的规划统筹。财政部门结合财力和实际要统筹安排财政资金,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资金监管。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开展饮用水水质监测和卫生监督。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地方推进供水入户。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农村供水成果中推动农村供水有关政策落实。十二是健全奖惩机制,中央已将农村供水保障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内容,要求各省将农村供水保障纳入对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实绩的考核范围。水利部把农村供水保障作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与相关督查激励挂钩。各级水利部门也要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促进各类责任主体全面履职尽责。十三是抓好问题整改,对水利部组织开展的“一对一”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工作监督检查、12314平台、动态监测排查、各级监督检查等渠道发现的农村供水问题,要对照问题清单一件件狠抓整改落实,建立整改台账,并以点带面自我排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防止发生规模性、系统性风险

会上,一级巡视员周双介绍了2021年度全区农村供水保障工作开展情况,对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水费收缴、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补助资金使用、农牧区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等工作进展进行了通报,分析并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要求各级水利部门对照目标、找差距、抓落实,扎实推进农村供水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全年既定目标任务。

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7个地(市)水利局和74个县(区)水利局的主要领导及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