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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噶尔县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获国务院督查激励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2日 来源: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通报,对2020年落实稳就业保民生、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216个地方予以督查激励。西藏自治区噶尔县获评“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的地方”,中央财政2021年给予噶尔县1000万元奖励,用于河长制湖长制及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噶尔县位于西藏阿里地区,是西藏21个边境县之一,平均海拔4350米左右,高寒缺氧,冬、春、秋季多为大风天气,气候干燥寒冷,年平均气温0.5℃,自然条件极为恶劣。全县拥有河流118条,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任务艰巨。

2017年开展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以来,噶尔县、县政府召开河湖长制工作会议30余次,分解任务、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噶尔县实行双总河湖长制,全县共设立河湖长140人,实现三级河湖长全覆盖。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头开展巡河护河60余次,县级河湖长开展巡河672次,乡级河湖长巡河2160次,做到了巡河全覆盖无死角。县河长办每月通过移动云MAS发送“巡河提醒函”,提醒河长巡河,实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建立了《噶尔县河长制主要河流管理考核办法》等17项制度和管理办法在本级财政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将河长制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为河湖长制工作提供坚实的经费保障。克服高寒高海拔、基础条件差、技术力量薄弱等困难,完成县乡村级“一河(湖)一策”“一河(湖)一档”、河道采砂规划、管理范围划定及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等工作。组织对四乡一镇河长制办公室分管副乡长、工作人员、村“两委”班子成员开展6次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全面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做到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有力推动了河湖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全县水环境质量达标率达到100%,全县河流水质保持在Ⅱ类水水平以上。

噶尔县通过扎实开展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河湖生态明显改善,河湖水质持续向好,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河湖管护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