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水利局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1日 来源:
本站讯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切实履行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职责,拉萨市水利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 2013年度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在6县(1区)范围内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此次监督检查成立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组,由市水利局副局长觉旦为组长,各县(区)水利局局长,乡镇负责人,农水科、水保监测分站负责人等为成员。监督检查涉及拉萨市6县(1区)共17个项目,其中采矿项目类13个、电力项目类3个、交通项目类1个。通过检查,已开工的14个生产建设项目都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工程措施、生物措施、临时措施落实情况较好,另有3个项目未开工。针对存在的问题,现场填写监督检查情况表并书面下发整改意见和建议,限期整改。(拉萨市水利局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