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积极贯彻落实“四个水电”要求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2日 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农村水电工作会议要求,推进四川农村水电工作加快发展的措施,会议结束后,省地电局党委及时向省水利厅党组和冷刚厅长专题汇报了会议主要精神。厅党组高度重视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并向省政府领导汇报了会议精神,积极争取省政府支持落实我省增效扩容改造财政配套资金和出台新电新价政策。并对四川省地电局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为把全国农村水电工作会议精神及省政府、水利厅领导对我局的工作要求落实好,四川省地电局及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传达学习了胡四一副部长在全国农村水电工作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田中兴局长的总结讲话,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以会议精神统领全局工作,增强做好新时期农村水电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分析了四川省农村水电工作情况,明确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研究打造“民生、平安、绿色、和谐”农村水电要求的工作措施,力争我省农村水电整体工作实现新突破,得到新发展。
一是抓好项目建设,打造民生水电。全力抓好全省“十二五”期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和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建设,加强督导检查,确保项目质量,真正使工程惠于民、富于民。认真做好增效扩容改造各项前期工作,积极争取省级财政配套资金和上网电价政策的落实,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大力做好培育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典型工作,抓好亮点工程和示范工程,推进全省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整体发展。
二是加强督导检查,打造平安水电。牢固树立“抓制度,促落实,抓责任、促发展”的安全指导思想,采取自查、交叉查检、抽查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活动,贯彻好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农村水电安全监管全覆盖大检查的通知》要求,落实好安全生产“双责任主体”,特别要抓好未落实“双责任主体“的小水电站工作,做到安全监管“全覆盖、无死角、制度化”。抓好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管和规范化管理,加强极端天气的预警预报,增强处置各类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能力。局领导按照分片负责的工作部署,分别深入一线开展新一轮调研检查,认真传达贯彻好全国农村水电工作会议精神,督促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农村水电安全运行。
三是建立健全法规,打造绿色水电。对全省以往农村水电管理有关规定和文件进一步梳理归类,以中央一号文件和2009年水利部、国家安监总局等四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小水电站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水电〔2009〕585号)文件精神为依据,学习借鉴湖北、河北等省(市)好的经验和做法,协调有关各方促使我省农村水电管理法规尽早出台,实现我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法规化和小水电管理体制正规化。在工程前期,严格流域规划的科学性和长远性,严格生态和环境保护评审标准,促进农村水电、生态环境“两个绿色”协调发展。
四是利用信息平台,打造和谐水电。采取多渠道、多方式加强农村水电舆论宣传,积极推进全省水能资源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完善农村水电管理体制。搭建好信息互通平台,充分发挥全省地电企协、地电局网站、各类刊物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做好宣传报道,积极争取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为农村水电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共谋农村水电发展的新路径、新策略,解决好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