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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厅积极推动西藏水利气象部门合作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4日 来源:水利厅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着力推进“四个创建”、努力做到“四个走在前列”,筑牢水利、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深入推动水利气象部门合作,2023年12月5日,厅防御处组织信息中心等3个部门负责人,前往区气象局就起草《推进新时代西藏水利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简称《合作协议》)、《推进新时代西藏水利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合作联席会议制度》(简称《会议制度》)等进行了初步座谈交流。2024年1月19日,区气象局观测处等5个部门的负责人前来参加座谈会,进一步深入交流了《合作协议》《会议制度》《信息交换目录(2024年版)》等具体条款和合作事项。


《合作协议》共4个方面,并明确将按照“优势互补、互通有无、注重实效、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健全横向协调、会商研判、信息共享、纵向合作、投入保障等5项机制。《会议制度》共8条,明确了将在每年汛前和汛后例行召开两次会商会议,并视情临时召开重大灾情、事项的专项联席会议。《交换目录》从“实时监测数据”等4个方面详细列出了10项合作交换清单,并对测雨雷达建设等几个共同关注的重要事项进行了特别“备注”。


经过座谈交流,双方对具体合作事项达成初步共识,并一致认为合作协议是打通信息共享渠道的重要制度保障,将对双方共同推动自然灾害防御、河湖管理等工作起到重要作用。


下一步,经双方征求各自有关部门的意见并补充完善后,力争在汛前适时签署《合作协议》。